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拉斯维加斯游戏0567CC职称申报推荐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校将开展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高校教师系列评审条件按照2022年修订的《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2〕108 号)、《拉斯维加斯游戏0567CC职称申报推荐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实验技术人员系列评审条件继续沿用 2014年修订实施的《贵州省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758 号)。
二、申报评审安排
职称采用线上线下评审的方式进行,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要求,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系列职称依托“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评审(网址:http://rcrs.gzsrs.cn:8888/ips/),操作手册可在登录主页面下载。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的人员还须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贵州)”中完善信息并提交代表作,教师系统网址:https://117.135.201.241:8081/mgmt,操作手册可登录后在业务管理-职称评审-项目管理中相应申报项目内下载。
线下报送材料要严格按照目录与格式要求整理,材料统一使用240mmX340mm带封扣的牛皮纸质档案袋(竖向开口)包装。档案袋封面须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任职资格和联系电话;档案袋底部和侧面加贴标签,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及任职资格;有多份申报材料的,应在底部注明“共 X 袋,第 X 袋”字样。
(一)账号创建。教师工作处为申报人员创建账号,申报人员获个人账号后即可登录职称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材料。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123@abc。
(二)时间安排。职称申报人从8月1日起即可登录信息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材料,上传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2。信息系统于8月28日8:00至8月31日17:00开启申报,申报人在信息系统开启申报期间点击“申报”提交材料。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能自行变更。
(三)资格审查、推荐及材料流转。
1.资格审查。各教学单位对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相应的评审条件进行政策性审查。发现材料不完整或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问题的,指导申报人及时进行补正。申报人应确保进入公示、推荐环节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合规。各教学单位推荐后,学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推荐。
2.公示推荐。学校对审核情况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和信息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启动后,申报材料不能退回补正。
3.材料流转。公示完成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往上一级推送,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材料截止日前推送到位。
三、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职称评审费的通知》(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等要求,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每人收费80元;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每人收费250元;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每人收费350元。
四、有关要求
(二)基层服务经历。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60号)第三条第八款以及黔教函〔2021〕102号文件相关要求,基层服务经历要符合服务区域、服务周期及服务形式要求。
(三)学生工作经历。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四)服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继续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 号),博士、硕士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直接申报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各教学单位要把思想政治素质作为教师考核评价的首要标准,坚持将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过程中的师德表现作为职称推荐申报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凡申报评审中出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师德失范行为的,将按国家和省级、学校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予以处理。
五、绿色通道专项申报
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一并组织实施,评审范围为2022年1月1日以来从省外(含国、境外)引进到我省各学校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评审类别”中选择“绿色通道”,适用社会化评审条件。其中,事业单位从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界定参照当年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条件执行。
六、时间安排
2023年7月31日下发通知部署填报准备工作。各教学单位传达文件精神,动员、安排申报工作。
2023年8月18日-19日申报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各教学单位组建推荐小组,对申报人的资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2023年8月20日各教学单位将申报人材料及推荐意见报送至教师工作处。
2023年8月28日-8月31日申报人员在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2023年9月10日前完成系统及线下公示,并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上报材料。
附件:1.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职称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
教师工作处
2023年7月31日